Public Hearing Report · 2026 . 04 . 10
九成與會者投票延後。
配套未完備,不上路。
—— 但這只是開始。
農業部次長主持,農業部防檢署、衛福部食藥署、疾管署、林保署、各地獸醫師公會、藥師公會、製藥工業同業公會等代表與會。
農業部提出五項修正方案:
下表彙整主要國家對伴侶動物使用人用藥品的管理制度,突顯台灣現制在全球的獨特性。
| 國家 | 制度類型 | 伴侶動物可用藥品數 | 獸醫能否直接取藥 | 須經藥局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美國 | 負面表列 | 無上限(零禁藥) | 可 | 非強制 |
| 加拿大 | 負面表列 | 無上限 | 可 | 非強制 |
| 歐盟 | 階梯式 Cascade | 極廣 | 依階梯可 | 依各國 |
| 英國 | 階梯式 | 極廣 | 可 | 可選 |
| 澳洲 | 登記制+廣泛仿單外使用 | 極廣 | 可 | 非強制 |
| 日本 | 正面表列(形式) | 有限但實務廣泛 | 法規模糊但實務可 | 2.5% 藥局曾調劑 |
| 台灣 | 正面表列 + 強制貼標 + 藥局中介 | ~701–732 | 不可 | 強制 |
| 利害關係人 | 立場與關注焦點 |
|---|---|
| 農業部 | 提出五項修正方案,同意延後實施。強調「公告制」可解決藥廠不願主動登錄的問題,但承認配套仍需時間完善。 |
| 食藥署 | 關注人用藥品流向管理與追溯系統。強調 GDP 規範不可放寬,藥品安全為底線。對藥局寄存機制持保留態度,需確保不違反藥事法。 |
| 藥師公會 | 堅持藥品調劑為藥師專業,反對獸醫師直接購藥繞過藥局。主張藥局在動物用藥供應鏈中的角色不可替代。 |
| 基層藥師 | 部分基層藥師坦言對動物用藥劑量不熟悉,承認藥局調劑動物處方的實務困難。與公會官方立場存在落差。 |
| 獸醫師全聯會 | 堅持負面表列、修正藥事法第 50 條為根本解方。Buprenorphine 缺藥事件為具體例證。支持延後但要求明確時間表與配套。 |
| 各地方公會 | 反映偏鄉用藥困境,宜蘭、花蓮、台東等地夜間急診無藥可用。要求寄存機制細節盡速定案,否則偏鄉獸醫將首當其衝。 |
| 製藥代理商 | GDP 合規成本高,出貨給非藥局通路的法律風險不明確。多數藥商傾向觀望,參與率僅約 20%。需政府提供明確法律保障。 |
| 動物用藥工業公會 | 擔憂排擠條款被取消將衝擊動物用藥市場。主張應優先發展動物專用藥品,人用藥品僅為補充。 |
農業部五項修正表面上回應了各方訴求,但深入分析顯示,公告制僅解決六項核心阻力中的一項。以下是系統性風險評估。
六項核心阻力 vs 公告制效力
| 阻力項目 | 說明 | 公告制是否解決 |
|---|---|---|
| 藥廠不願登錄 | 品保、貼標、責任歸屬成本高 | 已解決 (免登錄) |
| 藥商拒絕出貨 | GDP 合規 + 法律風險 | 未解決 |
| 藥局不願調劑 | 利潤低、不熟悉動物劑量 | 未解決 |
| 標籤標示負擔 | 逐瓶貼標耗時耗力 | 部分緩解 |
| 排擠條款 | 有動物用藥即刪人用品項 | 未解決 |
| 法律位階不足 | 管理辦法 vs 藥事法 §50 | 未解決 |
藥局軌道四大問題
寄存機制:九項全未定 — 制度真空
| 1 | 藥品所有權歸屬(藥局 or 醫院) | 未定 |
| 2 | 藥品損耗與過期責任 | 未定 |
| 3 | 盤點頻率與稽核機制 | 未定 |
| 4 | 藥品溫控儲存標準 | 未定 |
| 5 | 處方傳遞與紀錄方式 | 未定 |
| 6 | 管制藥品(如 Buprenorphine)能否寄存 | 未定 |
| 7 | 寄存藥局的地理範圍限制 | 未定 |
| 8 | 費用分攤機制(藥局服務費) | 未定 |
| 9 | 違規罰則與爭議處理 | 未定 |
以下為公聽會後仍待釐清、尚無結論的十一項關鍵議題。